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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17-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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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#
發表於 2011-7-2 10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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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選第2....
同居 或許是兩人中其中一人想要的 也可能是... 兩人都想要
不過還是認識彼此多一點會比較好
有人會說 注在一起比較方便 \ 培養感情 . 怕對方亂來 . 很容易關心到 的確
也有人說 萬一不想太早就獻出去結果被亂來怎辦 或是一些 因素.......
所以我會投2....
以上 若冒犯 我自打自己(( |
陷入 ? 迷惘 ? 懵懂 ? 我好亂
脫離 ? 放棄 ? 抉擇 ? 我怎做
還是順心就好..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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